2004年11月1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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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衣服要公证 性生活也公证
归国博士公证要求被拒引出开放型公证难题
张小余 闫晓光 何晓云

  出生要办出生公证;长大结婚,要办婚前财产公证;最后到死亡,还得办个遗嘱公证。公证已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回避的事件。然而,作为规范公证行为的法规,原有的《公证暂行条例》已显得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笔者了解到,以前相对单纯的公证业务呈现出许多新变化,不能受理量将近20%。即将出台的新《公证法》能否化解目前的种种弊端,目前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归国博士要求保证性爱质量
  
日前,一位留美博士归国后,到广州市公证处提出单独约见公证员,希望公证处为他近6000字的婚前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员看罢他的协议内容时,忍俊不禁。原来,该博士在协议中要把他即将成立的家当作一个企业来管理,他和女友在协议内规定,家庭的投资必须经过财政预算,成立基金,根据双方创收情况来确定家庭事务决定权力的大小,他甚至引进了美国选举人票的制度,将创收划分成若干选举人票;协议还规定,双方生孩子后,母亲负责启蒙教育、语音教育和生活,父亲负责后续教育;在婚姻安全方面,规定了双方会见同事以外的异性时间、身体接触范围;在夫妻生活方面,规定每个星期性生活不得少于两次,质量标准为令对方轻松愉悦;此外,购物方面规定每年购买衣物不得超过两千元,超过部分要经过开家庭会议通过。
  公证员告诉他:“每个星期性生活不得少于两次”等方面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公证受理的范围,就算进行了公证,又怎么能保证每个星期不得少于两次,更何况协议中“令对方轻松愉悦”的标准又怎样去证实呢?
  博士显出一脸的不理解,他认为,在美国,这样的公证实在是太平常了。他失望地离去。
  众多电话要求做处女公证
  
云南昆明盘龙区公证处曾经遇到一位35岁的女士拿着证明要求做处女公证,其理由是同事背后议论她,公证可为给自己讨个清白。而这样的情况在广州也大有人在。广州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孙先生告诉笔者,他经常接到女性打来电话,咨询能否进行处女公证,有时候一天接到三四个这样的电话。其他的公证员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一个女士由于月经不正常,引起丈夫的猜疑,丈夫认为她没有生育能力。于是,她来到公证处,要求对她的生育能力作出公证。
  公证处意见:无法进行公证,建议她们去申请医学鉴定。
  笔者就“处女公证”问题随机调查了10个市民。有一位青年告诉笔者,他谈过5个女朋友,没有一个是处女,虽然这种观念淡薄了,但是在遭人非议的时候,能够用公证的形式来澄清一下也未尝不可。他们大多数认为,只要事情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就应该公证,这体现了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张小余 闫晓光 何晓云)
    
  争鸣
  法律界:应当拓宽公证范围
  
广州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表示,在美国,公证员只负责公证协议双方签字的真实性,而在中国就必须认真验证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个特征就决定了留美博士的婚前协议公证得不到实现。扩大公证的范围有利于制止纷争,符合市场规律,如果这也不能,那也不行,使得这一功能并没落到实处。公证法立法可以作一些尝试,法定公证事项宜采用列举法,并可以探讨研究通过公证判例和司法解释使法定公证事项的范围处在开放状态。